【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8-12-12】 【点击量: 】
为有效开展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11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验收对象
评估验收对象为《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库名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9号)公布的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学校要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接受项目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原则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是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学校自评与专家考评相结合。评估验收工作以学校自评为基础,坚持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验收相结合。
(二)静态与动态评价相结合。既考察项目建设取得的效果,又注重项目建设指标的增量和变化情况,同时关注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评估验收工作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评价,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目标实现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既要考察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又要鼓励项目学校开拓创新,形成特色。
三、评估验收内容
评估验收工作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分中期评估和建成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一)中期评估。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以市为主,统筹进行,每年度开展一次。各市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对区域内项目建设的年度中期评估,并形成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和各项目中期评估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评估中心备案。省教育评估中心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项目数的三分之一。项目建设中期评估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3.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建成验收。省级验收在市级验收完成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按照验收复核程序组织实施。各市要对辖区内的每个建设项目分别建立建设进展台账,项目建设期满,要及时组织市级验收(对提前建成的项目,可提前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并及时向省教育评估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项目建成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
4.项目建设成果、特色;
5.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估验收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省成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教育、人社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讨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的重大问题,审议专家组对建设项目评估验收意见和建议,评议确认项目建设评估验收结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组建评估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评估验收需要组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包括中高职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财务专家等,专家组内应分为业务、财务两个小组独立开展工作。
(二)评估验收程序
评估验收程序包括学校自评、市级评估验收和省级复核验收。
1.学校自评。各项目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领会《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效,整理项目建设的资料,开展项目评估验收自评工作,形成项目评估验收报告,并将有关材料按要求上报市级教育、人社部门。
2.市级评估验收。市级教育、人社部门要会同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评估验收工作的要求,对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并及时将评估验收工作总结和各项目评估验收报告等材料报送省级教育、人社部门。
3.省级复核验收。省教育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项目评估验收报告进行复核和重点抽查。项目评估验收后,形成最终评估验收意见和建议,经省级评估验收领导小组评议确认。评议确认的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认定。
(三)专家组现场评估验收的主要环节
1.实地查看。专家组根据项目评估验收需要,可以通过随机听课、查看实训现场、观看成果展示等形式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与成效。
2.查阅资料。专家组查阅学校项目建设材料和状态数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3.深度访谈。专家组就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负责人、骨干教师、在校学生、用人单位等进行访谈。
4.综合评价。专家组通过全面考察,最终形成评估验收报告,提交项目评估验收领导小组。
五、评估验收结果
1.中期评估结果。中期评估重点考察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各市要依据评估报告对项目学校进行奖励、责令整改或淘汰,实施动态管理。
2.建成验收结果。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给予一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学校申请重新组织验收。
3.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评估验收反馈、整改、回访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六、评估验收要求
评估验收工作要客观、公正、科学、民主、高效,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及我省有关工作的纪律要求,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超标准接待,不向专家赠送礼品礼金。专家不参加、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