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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10-27】 【点击量:

      

               

                关于印发《泾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泾创先组发〔2011〕4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各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泾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泾县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8月30日
    附:《泾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泾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紧扣主题,确立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从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特点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 “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的目标要求。
      1、服务我最优。要始终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将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健全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廉价的服务。
      2、作风我最好。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行亲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人性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3、形象我最佳。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真正使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锤炼作风、提升服务的过程。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岗位、创建服务先进单位、树立优质服务品牌,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参与范围
      1、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主要包括信访、物价、教体、经信委、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水务、商务、文广新、卫生、计生、税务、工商、质监、药监、旅游、工会、团县委、妇联等行业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2、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保险、电力、供水、邮政、通讯等单位营业网点或分支机构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3、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主要包括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点等基层服务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活动载体
      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实际,以“三亮三比三创三评”为主要活动载体,并结合“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以“三亮”为载体,着力打造“亮点工程”。一是亮身份。采取佩党徽、制作党员服务牌、设立党员责任区和设置“党员先锋岗”等措施,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激励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模范履职。二是亮标准。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公开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工作流程图,减少审批环节,尽量缩短审批周期,节约审批成本。三是亮承诺。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从提升素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争创一流业绩等方面进行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形式亮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以“三比”为载体,着力打造“效能工程”。一是比技能。对照本单位、本行业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经常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拼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二是比作风。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建设、规范化服务、优质服务技能竞赛和行风政风建设,促进服务态度和行业作风明显转变。三是比业绩。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标兵评比,制作业绩公示栏,定期公示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工作实绩等,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3、以“三创”为载体,着力打造“创建工程”。一是创群众满意岗位。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日常业务管理,努力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的良好服务环境。二是创服务先进单位。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为民服务工作方式和服务理念,合理配置各项工作资源,丰富基层服务内容,努力争创为民服务先进单位。三是创优质服务品牌。在充分发挥 “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 “巾帼文明岗”等服务品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品牌,打造更多社会知名度、群众信任度高的优质服务品牌,丰富品牌内涵,强化品牌品质。
      4、以“三评”为载体,着力打造“满意工程”。一是领导点评。建立领导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力求点出动力,评出实效。二是党员自评。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积极开展自评、互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通过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三是群众测评。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并结合民主考评百名股长、站所长活动,通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和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并及时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问题的整改,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阶段步骤
      1、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就自身在服务设施、服务流程、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行业的实施方案于2011年10月20日前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10月中旬至12月)。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调查摸底、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引导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这一目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并采取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形式予以公开。提高为民意识,突出为民发展,健全为民机制,树立为民形象,认真落实公开承诺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
      3、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月至6月)。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承诺的落实完成情况,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类梳理,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为监督员,通过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指导检查组和系统指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活动要求,加强制度保障,推动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督促检查。各行业系统指导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结合民主考评百名股长、站所长活动,对本行业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群众评议等方法,加强对窗口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3、深化党群共建。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注意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4、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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