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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7-13】 【点击量: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泾教体工委〔20107

     

    县委教体工委下属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泾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

    年六月二日    

     


     

    中共泾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要求,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办发〔201085号)精神,结合教体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治生态,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教体事业发展大局、服务机关和学校中心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创先争优活动抓紧抓好。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动员和组织全县教体系统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紧密结合机关和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先进打造教育强县、争先锋推进全民健身”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坚持从机关和学校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一)推动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投身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中。

      (二)促进校园和谐。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组织和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参与到服务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

      (三)服务广大师生。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尊重师生,紧紧依靠师生,认真倾听师生呼声,及时反映师生意愿,主动帮助解决师生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排忧解难。

      (四)加强基层组织。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堡垒工程”和“先锋工程”,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优化组织设置,强化组织功能;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完善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弘扬沈浩精神,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以上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四、主要原则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实行分类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大投入大建设、大招商大发展”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教体事业的工作实际、发展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从自身实际出发,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进性、积极性、主动性,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

      (三)贯彻群众路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开门”办活动。活动方案要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承诺,让群众知情;活动情况要让群众了解,向群众通报,让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监督。要从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出发,多办解民忧、增民利、化民怨的实事好事,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激发内生动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主体,要依靠他们开展活动,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他们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努力变“要他创”为“他要创”。

      (五)注重继承创新。对过去开展的各种形式创先争优活动和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既要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载体,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在内容上进行深化和拓展,做到与时俱进、常创常新。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6月初)。县委教体工委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设计活动主题,召开党员大会,公开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6月至2011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2011年“七一”前,县委将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深化提升阶段(20117月至2012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县委组织部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乡镇党委。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2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方式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调查研究。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员群众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成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努力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参与面。

      (二)公开承诺。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

      (三)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机关和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四)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五)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县委教育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委委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共青团、工会、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运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要继续深入开展向沈浩、曹军、王直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同时注意发现和宣传党员身边的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开展结对联创。按照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要求,与结对村(社区)党组织联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共同研究制定争创目标和争创计划,认真签订联动联创协议,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结对共建的重要内容,经常交流学习好做法和新经验,在基层组织共建、党员队伍共管、干部人才共育、困难群众共帮、党建资源共享、科学发展共赢上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巡回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点评,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五)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完成本单位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注重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切实兑现向群众的承诺;注重与已有活动载体相衔接,进一步增强活动实效;注重与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相衔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意见,并及时报县委教体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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