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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7-13】 【点击量:

      

        

         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各企业党委,县委各指导检查组:
        现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泾县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泾办发[2010]8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容
      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基本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按照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2、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3、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4、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三、方法步骤
        1、科学定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2、组织审诺。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亮诺。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亮明创建目标、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履行责任人;党员亮明争当目标、承诺内容、完成措施和完成时限。
        4、扎实践诺。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职责,践行好承诺事项,发挥好带头作用,展示出先锋形象。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逐一登记备案,并把践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严格评诺。综合运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承诺活动的情况。经过点评、评议、考核,仍未兑现承诺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实行考评考核结果公开,并将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6月底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已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所联系党组织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县委各指导检查组要针对各单位的特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党组织中参加公开承诺,流出地党组织要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3、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
    1、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党员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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