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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8-12-13】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加快发展安徽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项目带动、引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受教育者职业发展与成长,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到2020年,重点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下同)、300个省级示范专业、300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00个省级“名师工作坊”等。

    二、实施原则

    (一)整体规划,同步实施。与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相衔接,与加快发展安徽现代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相对接,与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相结合,统筹布局,一次规划,同步实施,分年建设。

    (二)创新机制,改革推进。整合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在改革中推进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在建设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实施中推进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开放共享,充分发挥项目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市为主,强化统筹。充分发挥市场在职教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政策支持、资金引导和各部门协同推进作用。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需要,结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结构调整实际,以市为主统筹项目建设规划编制、统筹资源配置、统筹项目建设、统筹项目管理。

    (四)过程管理,跟踪问效。实行项目中期考核、建成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的检查监督。对建设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配套资金到位、建设效果好的项目,在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实施效益不佳的项目予以淘汰。

    三、建设内容

    (一)省级示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通过重点建设,使80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示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做到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条件优良,教育教学水平高,学校管理科学,服务发展能力强,成为安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特色办学的示范,带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

    (二)省级示范专业建设项目。通过重点建设,使300个专业达到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标准,做到专业发展定位更准确,教学团队更优秀,实训条件更先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深化,质量效益更突出,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三)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通过重点建设,使300个实训基地达到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做到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人员配套齐全、运行管理科学,集教学、科研、竞赛、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功能于一体,有效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开放共享,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对受教育者职业精神、职业素养、职业技能的培养,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省级名师工作坊建设项目。通过重点建设,使200个名师工作坊达到省级名师工作坊建设标准,以促进师生发展和质量提升为核心,培育一批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学名师,打造一批优秀教学团队,实施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提炼一批优秀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

    (五)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重点建设30个省级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合作育人、定向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校企共建、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基地。

    (六)省级技能大赛赛点建设项目。通过重点建设,使30个技能竞赛赛点达到省级技能竞赛赛点建设标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不断完善,竞赛机制更加健全,办赛水平显著提高,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目标,引领职业院校深化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各项目建设标准见附件1

    四、创建程序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采取学校创建、市级推荐、省级验收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虑各市人口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在校生规模、布局结构调整以及地方经济发展实力等因素,将推荐指标限额下达至各市(见附件2),各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并等额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组织申报。申报学校按照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将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项目建设申报书等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省属中专学校、省(部)属技工院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所在地的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二)市级遴选推荐。各市、省直管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以及本地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结构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需要,在省下达的指标限额内,对学校申报材料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并将项目遴选报告、项目推荐一览表(含省属中专学校、技工院校,见附件3)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三)省级确认立项。对各市遴选推荐的项目,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后,进入省级项目库。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对项目实行中期考核、建成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建设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建设资金到位、建设效果好的项目,在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实施效益不佳的项目予以淘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审定、指导和项目建设的检查督促等。各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区域内项目实施规划编制、项目遴选、项目管理及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等。项目学校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组和项目建设工作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

    (二)加强经费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各类经费,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学校及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过程管理。各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监测、中期考核和动态管理。项目学校要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形成省、市、学校主管部门及学校四级管理体系,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建成验收。项目学校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分年度落实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和总结。各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具体指导、过程监管、跟踪检查、中期考核和建成验收。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重点抽查。实行项目实施奖惩制度,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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