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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2〕38号)

    【作者:jdc】 【发布时间: 2012-06-21】 【点击量:

    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

    对口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2〕1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皖招考〔201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形式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录取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院校通过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报到、下载、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并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保与省考试院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录取批次

    本科、高职(专科)院校于7月29日8:00—12:00网上统一报到。

    1.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29日15:00—22:00录取。

    2.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7月30日10:00—22:00录取。

    三、投档办法

    2012年对口招生本、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两所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置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按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综合)课、语文、数学、英语。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1、本科批次分二轮投档:

    第一轮: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院校提供考生档案。院校阅档时间控制在3小时以内。

    第二轮:按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数100%的比例向院校提供服从志愿考生档案。院校阅档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

    2、高职(专科)批次分二轮投档:

    第一轮: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院校提供考生档案。院校阅档时间控制在8小时以内。

    第二轮:按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数100%的比例向院校提供服从志愿考生档案。院校阅档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

    四、其它

    (1)省考试院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晚上20:00—22:00。院校阅档、录取时间按省考试院工作时间计算。

    (2)对口招生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录取工作将由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功能组承担,人员组成不变。

    (3)院校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为各校打印录取新生名册,核实名册后,加盖“录取专用章”,在收到院校网上录取费汇款单传真件后寄送院校(根据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执行,网上录取费为每生25元,请各院校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将录取费用汇至指定账户)。

    账户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收款人帐号:489945400498093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注明对口招生录取费)

    财务联系电话:0551-3612508、3612558,传真:0551-3612507

    地址:合肥市绩溪路240号,邮政编码:230022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自行印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由院校寄发。

        (4)其它事项同《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皖招委〔20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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