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凯乐】 【发布时间: 2021-12-08】 【点击量: 】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聚焦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12月7日上午,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一行为我校师生送来了题为《杜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课。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
本次课程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雷鸣警官、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主任赵小松警官全程授课,两位警官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和青少年教育经验,课程从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样的人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校园欺凌行为有哪些、校园欺凌真实案例等方面展开。
此次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课使我校学子进一步认识了校园欺凌、懂得如何杜绝和应对校园欺凌,怎样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自己的合法权利,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打下了基础。